2014年9月23日星期二

新疆清查領導幹部及親屬違規經商問題-新疆

新疆清查領導幹部及親屬違規經商問題|新疆

新疆清查領導幹部及親屬違規經商問題|新疆


  新疆都市報訊 (記者溫麗娜報道)7月底開始至8月底,新疆將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領導幹部及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專項清理。

  新疆都市報記者8月13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獲悉,專項清理范圍包括自治區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中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包括在職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和離職三年內的領導幹部,下同);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於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由自治區各級黨委、政府管理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縣(市、區)直屬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科級負責人,鄉鎮(街道)和基層站所的主要負責人。

  清理內容包括:領導幹部本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或參與他人企業實質性經營活動並獲得實際利益;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特別是承攬工程項目、低價獲得資源、參與企業運作等;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或者中外合資企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異地工商註冊登記後,到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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