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美國簽證政策新變化後篇 |
第四,關於美國簽證費收據的變化: 自2010年12月3日起,購買的簽證費收據上將會打上名字,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可以轉讓給別人瞭。 原文如下: 通知: 自12月3日起,所有非移民簽證費收據必須註明申請人的姓名(過去,購買的簽證費收據有可能是空白的)。當購買簽證費收據時,中信銀行將在每張收據上打印申請人的姓名。旅行社和其它機構不可能再購買空白的收據。為瞭確認其購買目的,申請人或其代表在銀行購買收據時必須出示申請人的護照或者護照個人信息頁的復印件。一旦購買瞭打印名字的收據後,此收據就不可轉讓或退款,收據上的信息也不可更改。簽證費收據有效期為一年,上面註有其名字的申請人在一年有效期內可隨時使用該收據。 在非移民簽證面談時,我們將按面談名單逐一核對申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護照及收據號碼。我們作出相關改變是為瞭給公眾旅行提供幫助。在此我們感謝您的理解和合作。 第五,關於續簽費用的下調(此條隻適用於北京大使館,其他領事館需瀏覽各自網站瞭解):這個通知個人感覺挺有意思,向來各項費用都在看漲,這次居然也會有降價的行為。 原文如下: 通知: 節日快樂!我們很高興地向大傢宣佈自2010年12月25日起,中信銀行免面談代傳遞手續費用將大幅下降。申請F和M類學生簽證的申請人和70周歲 (含) 以上的老人隻需支付100元人民幣,其他申請人隻需支付120元人民幣。使用此服務續簽簽證無需等候面談或排隊,所以這是最容易、最快捷、最好的續簽辦法。代傳遞申請與親自來館面談的申請在審理時享有相同的優先權。申請人無需來館面談、無需預約,也無需在使領館排隊等候。自2011年1月1日起,所有符合免面談代傳遞條件的申請人都必須使用此服務。這一舉措旨在改善我們對申請人的服務。 但有一些限制。符合代傳遞資格的14至79周歲申請人必須已經持有一有效的美國簽證(或者簽證自失效日起不超過12個月,且之後沒有被拒簽過)並且再次申請相同的簽證類型。80周歲以上或14周歲以下的申請人,即使他們以前從未申請過赴美簽證,同樣有資格使用免面談代傳遞服務申請。 上述信息隻適用美國駐華大使館(北京)。如果您在其它美國駐華總領事館(成都、廣州、上海,沈陽)申請,相關的申請程序細節,請瀏覽他們的網站。 註意:還有一項規定,可能有時候會被大傢忽略或者忘記,那就是一般規定在學習項目開始前最多120天可以去簽證,也就是說大傢不要一味的為瞭避開簽證高峰期或者想早點訂機票而預約太早的時間,超過120天的大使館有權不予受理。 相關鏈接:2011年美國簽證政策新變化前篇 關鍵詞: 美國簽證美國簽證政策 |
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
2011年美國簽證政策新變化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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