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

專傢析中國經濟逃犯多逃匿美國-中美無引渡條約-引渡條約-貪官外逃

專傢析中國經濟逃犯多逃匿美國:中美無引渡條約|引渡條約|貪官外逃

專傢析中國經濟逃犯多逃匿美國:中美無引渡條約|引渡條約|貪官外逃


  法制晚報訊(記者 黎史翔) 據英國路透社昨日報道,中國媒體周一援引公安部高級官員的話報道說,目前有150多名中國經濟逃犯正在美國逍遙法外,其中許多是貪官或涉嫌貪腐人員。報道援引中國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局長廖進榮的話說,美國已成為“中國經濟逃犯逍遙法外的頭號目的地。”但來自公安部的數據表明,過去10年來,僅有兩人被抓捕回國並受審。

  《法制晚報》記者就此采訪瞭美國權威反腐專傢、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中國經濟政治研究中心政治系教授安德魯·魏德曼(Andrew Wedeman)。他表示,美國有追討海外腐敗資產的成功案例,但需當事國正式申請,並提交“強有力證據”。

  原因

  無引渡條約

  中國罪犯或在美逍遙法外

  《法制晚報》:為何美國會成為中國經濟逃犯的頭號目的地?

  魏德曼:最基本的問題還是在中國和美國之間並沒有引渡條約。這也就意味著美國可能無法逮捕那些在中國已經觸犯法律的罪犯。引渡條約實際上是要求一個國傢承認另一國的法律,評估在另一國受到審判的罪犯,並能夠對其啟動逮捕和遣返的司法程序。這一機制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有些犯罪在一些國傢可能並不被認為是“非法”的。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婦女在有的國傢違反瞭“婦女禁止駕駛汽車”的禁令,並逃往美國。美國並不會引渡她,因為她這樣的行為在美國並不被認定為是“犯罪”。甚至於在美國的法律下,嫌犯有權利依據法律拒絕引渡。

  難度

  違反美法律成貪官被遣返唯一途徑

  《法制晚報》:過去10年來,僅有兩人被抓捕回國並受審。為何赴美抓捕逃犯如此困難?

  魏德曼:由於沒有引渡條約,中國經濟逃犯或貪官在美被遣返回中國的唯一途徑就是他們違反瞭美國的法律。從美國被遣返的兩人,部分原因也是因為他們非法進入瞭美國境內,涉嫌簽證欺詐,而不是僅僅因為貪污問題。據我所知,美國的執法當局即便意識到瞭中國涉嫌腐敗問題的官員逃往美國,但隻有在他們違反美國法律的情況下,才能對其行為采取相應的措施。

  所以,隻要這個經濟逃犯能夠合法地移民至美國,資金也能夠合法轉移出國,美國當局並不能逮捕他們。但是,如果他們在簽證上提供虛假信息,試圖蒙混過關,或是超過簽證時間逾期居留,他們就會被驅逐出境。此外,如果在美國法律下,能夠證明這些人非法轉移贓款,他們也能夠被驅逐出境。

  建議中美齊出手 嚴查赴美移民資金來源

  《法制晚報》:您認為應該如何解決這一問題?中美在這方面未來應如何合作?

  魏德曼:中國需要確保嚴格篩選那些希望移民出中國的國民,這樣才能確保涉嫌貪污腐敗的官員無法離開中國。同樣的,美國領事機構必須嚴格審查簽證的申請,確保申請人的財產來源是清白的。中美官方需要密切觀察中國人在美的資金轉移賬戶,阻止經濟逃犯通過洗錢的方式轉移贓款。

  中美兩國雖無引渡條約,但兩國警方在捉拿中國外逃貪官上達成瞭一些協議,包括美國警方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逮捕嫌疑犯、凍結其在美銀行賬戶及房產。但是我認為,中美雙方簽署引渡條約仍是關鍵,否則美國當局逮捕中國貪官遣返回國仍將非常困難。

  《法制晚報》:您提到中美雙方需嚴查和嚴控移民情況,有哪些具體措施?

  魏德曼:中美應該嚴格評估移民身份的合格性。使領館官員應該確認移民將攜帶到美國的資金來源。在確定貪官所獲資金和他們資金來源上,美國官員經歷瞭一段困難時期,很多時候,他們對貪官的資金情況掌控是模糊的。因為很多申請者都聲稱他們的資金來自“投資”,但並不能出具清楚的文件證明。因此,中美兩國需要對類似名目的資金來源采取更為嚴格的核查。

  《法制晚報》:您認為中國在加大反腐力度的同時,應該如何進一步禁止經濟逃犯尤其是貪官外逃?

  魏德曼:中國需要持續地與國際展開合作。一旦發現貪官和經濟罪犯外逃,唯一讓他們返回中國和追討違法資產的途徑,就是中國必須和該國的司法系統合作。要做到這一點,中國官方必須在抓捕逃犯上能夠提供強有力的證據,而且確保他們提供的證據同樣適用於逃犯所逃往國傢的法律。

  案例 美實施計劃幫尼政府追回4.8億美元

  《法制晚報》:此前美國在追查海外貪官方面是否有成功案例?

  魏德曼:2010年,美國實施瞭“腐敗資產追回計劃”,該計劃允許美國司法部有權沒收國外官員貪污的資產,並將其還給受害國。要想實施該計劃,美國政府必須先收到來自外國政府的正式請求,允許美國通過官方和司法途徑追回和恢復海外政府的資產。外國政府還需要向美方提交強有力的貪官犯罪證據。最近幾年,美國已經有不少這方面的成功案例。例如,美國已經成功追回來自前尼日利亞總統薩尼·阿巴查和他傢人及親隨約4.8億美元的腐敗資產;追回瞭來自赤道幾內亞總統兒子西奧多·奧比昂約7100萬美元的貪腐資產;追回瞭來自秘魯前情報機構主管弗拉迪米羅2000萬美元的腐敗資產。

  本版文/記者 黎史翔 制圖/廖元

(原標題:強有力證據 網住海外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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