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

今年17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平均漲幅下降-最低工資標準

今年17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平均漲幅下降|最低工資標準

今年17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平均漲幅下降|最低工資標準


今年以來,17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中新網北京8月5日電(記者 李金磊) 隨著浙江自8月1日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截至目前,今年以來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已有17個。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仍為全國最高。值得註意的是,今年最低工資標準的平均漲幅較往年出現下降。

  17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8月1日起,浙江調整該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50元、1470元、1350元、1220元四檔,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5元、12元、10.9元、9.8元四檔。與此前最低工資標準相比,平均增長幅度達到12.5%。

  隨著浙江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進入2014年以來,全國已有重慶、陜西、深圳、山東、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肅、雲南、四川、江西、貴州、內蒙古、河南、浙江等17個地區上調瞭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之後,從最低工資標準的絕對數上來看,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仍然是上海,分別達到1820元和17元。

  平均漲幅較往年出現下降

  從最低工資增長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資平均漲幅較往年出現下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7月25日在二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透露,全國16個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4.2%。

  若再加上此後調整的浙江省(12.5%),17個地區的平均增幅將低於14.2%,目前來看,這一幅度為近年來最低。人社部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有24個省份調整瞭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個省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0.2%;2013年全國有27個地區調整瞭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7%。

  分析認為,目前中國經濟正處於爬坡過坎、提質增效的關鍵時期,而最低工資增長必須建立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最近兩年經濟增速放緩,最低工資出現下調也屬正常。

  最低工資仍有上調空間

  根據《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幹意見》,到2015年,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要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

  目前,各地離這一目標還有一定差距。以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上海為例,2013年上海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036元,按此計算,最低工資標準占平均工資的比例約為36.1%。

  不少專傢表示,目前最低工資標準仍有上調空間。值得註意的是,人社部表示,下一步將統籌考慮經濟增長、企業勞動生產率提高、就業狀況、職工收入和物價水平,穩慎地把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頻率和調整的幅度,使低收入職工工資的增長與促進就業、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相協調。(完)

(原標題:今年17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平均漲幅下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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