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甘肅多名未成年人遭脅迫賣血 血站副站長被捕 -血漿-賣血

甘肅多名未成年人遭脅迫賣血 血站副站長被捕 |血漿|賣血

甘肅多名未成年人遭脅迫賣血 血站副站長被捕 |血漿|賣血


視頻加載中,請稍候...   play 中小學生被逼賣血 向前 向後

  新華網蘭州8月15日電 (記者陳斌、王艷明)甘肅省武威市公安局涼州分局通報,分局近日破獲一起團夥組織以辱罵、恐嚇、威脅、哄騙等手段脅迫多名未成年人參與賣血案件。涉案的武威武南蘭生單采血漿有限責任公司副站長黃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通報說,今年5月,涼州公安分局在接到受害學生傢長報案後經偵辦查明,2013年11月起,黃某某為完成公司下達的采集血漿任務,以公司對介紹初次獻漿者50元獎金為誘惑,授意張某尋找獻漿者。犯罪嫌疑人張某糾集社會無業人員齊某、李某等人,采取暴力毆打、言語威脅的方式,先後脅迫8名未成年人多次前往武威武南蘭生單采血漿公司,利用收集到的成年人身份證通過該公司審核後,將受害者血漿賣給該公司血站,非法獲利6250元。

  相關辦案人員稱,這是當地近年來涉及的未成年受害者人數最多、性質極為惡劣的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將依法受到嚴懲。

  我國《單采血漿站管理辦法》規定,劃定采漿區域內具有當地戶籍的18歲至55歲健康公民可以申請登記為供血漿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單采血漿站的監督管理工作。單采血漿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血液制品原料血漿規程對申請供血漿者進行健康狀況征詢、健康檢查和血樣化驗,並履行告知義務。單采血漿站在每次采集血漿前,必須將供血漿者持有的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供血漿證》與計算機檔案管理內容進行核實,確認無誤方可按照規定程序采集血漿。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