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

國傢旅遊局-旅行社選擇廉價航空須明示遊客-廉價航空-旅遊-跟團旅遊

國傢旅遊局:旅行社選擇廉價航空須明示遊客|廉價航空|旅遊|跟團旅遊

國傢旅遊局:旅行社選擇廉價航空須明示遊客|廉價航空|旅遊|跟團旅遊


  本報訊(記者趙婷婷) 針對近期發生在泰國的遊客滯留事件,國傢旅遊局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昨日發出特別警示,提醒旅行社如選擇廉價航空,應如實向旅遊者說明有關限制條款,並在旅遊合同中予以約定,同時制定相關的應急預案。

  8月9日,泰國都市航空公司(City Airways)由普吉飛香港的E8256航班因機況原因被泰國航空管理當局禁止起飛,造成9日、10日、11日準備赴香港的近300名中國遊客滯留普吉島。經中國駐泰國領事人員協調,泰國都市航空公司向滯留遊客提供瞭飲水、餐食及住宿。到12日,已有部分遊客自行購票回國。13日,普吉府旅遊體育局協調安排滯留遊客226人分兩批赴曼谷,目前兩批遊客已在曼谷入住,將安排分批回國,費用由都市航空公司承擔。經瞭解,泰國都市航空公司(City Airways)是一傢小型航空公司,主要經營廉價航空業務,抗風險能力較弱。

  國傢旅遊局提醒旅行社,當遊客滯留境外時,組團社應積極協助解決。組團社組織和安排旅遊活動,應當按照包價旅遊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遇特殊問題不可推卸責任,應積極協助處理。組團社委派的領隊應具有相應的語言能力和旅遊從業經歷,積極做好溝通協調工作,盡力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旅遊法》規定,旅行社組織旅遊活動應當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航空公司是旅遊活動中的主要供應商,旅行社應充分考量其資質、經營狀況及抗風險能力。如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將依法對旅行社做出行政處罰。

  此外,國傢旅遊局提醒,廉價航空公司又稱低成本航空公司,為瞭控制營運成本,廉價航空規定有不提供免費行李托運,不提供免費食品,不承擔航班延誤責任等限制條款。旅行社組織團隊旅遊如選擇廉價航空,應如實向旅遊者說明有關限制條款,並在旅遊合同中予以約定,同時制定相關的應急預案。旅遊者如選擇廉價航空,應充分瞭解有關限制條款,做好各方面的出行準備。

(原標題:旅行社選擇廉價航空須明示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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