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紀委:禁止黨員幹部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婚喪喜慶事宜|黨員幹部_ |
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楊宏斌 通訊員劉亞鋒)日前,省紀委印發《關於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監督檢查辦法》,對構成違紀的,要嚴肅追究當事人乃至其分管領導的紀律責任。 該辦法規定:禁止全省各級黨組織中的共產黨員、黨和國傢工作人員大辦婚喪喜慶、生日祝壽、就學出國、就業入伍、喬遷履新等事宜,確需操辦的,應當嚴格控制在親戚范圍內。禁止黨員幹部以此等名義,收受下屬以及有利害關系單位和個人的禮金禮品。禁止黨員幹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用公款、公物和在本單位或者有業務往來單位的賓館、飯店、招待所、食堂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禁止動用本單位、下屬以及有利害關系單位的公務用車參與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禁止長時間、分批次、多地點或者采取“化整為零”的方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婚事限定一事一天一地辦理。在職黨員幹部不得擔任親戚之外的婚慶主婚、證婚、司儀等,不得參與親戚之外的婚慶迎賓、敬酒等活動。 (原標題:禁止黨員幹部大辦婚喪喜慶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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