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

官方-禁可能發生重大污染事故項目進三峽庫區-三峽

官方:禁可能發生重大污染事故項目進三峽庫區|三峽

官方:禁可能發生重大污染事故項目進三峽庫區|三峽


  中新網8月2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近日就《全國對口支援三峽庫區合作規劃(2014-2020年)》作出批復。批復指出,三峽庫區作為國傢重點的淡水資源庫,產業佈局必須充分考慮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嚴格控制化工、醫藥、電子等污染較重的產業項目,禁止有可能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的產業項目進入庫區,以保護三峽水庫生態環境。

  批復中提到,2012年,三峽庫區地區生產總值4986億元,人均29583元,扣除物價因素,分別比1992年增長瞭15.9倍和14.7倍。全國對口支援三峽庫區工作為庫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瞭較大貢獻,2008—2012年,為三峽庫區引進資金總額1049億元(其中:社會公益類項目資金23億元,經濟建設類項目資金1026億元)。

  批復指出,三峽庫區發展也面臨著挑戰。一是自然生態環境現狀與國傢對三峽庫區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還有差距,庫區人多地少、環境承載壓力大的基礎性矛盾沒有改變;二是經濟社會發展基礎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還有較大差距,貧困面廣、城鄉居民收入低、產業發展基礎薄弱、公共服務能力低的現狀亟待改善。

  批復明確,通過規劃實施,努力使庫區群眾基本生活有保障、勞動就業有著落、脫貧致富有盼頭,同心同德建設和諧穩定的新庫區;支持每個縣(區)至少形成1-2個特色優勢產業,明顯提升庫區生態農業、旅遊業、商貿物流業等產業發展水平和競爭力;對口支援雙方政府積極組織開展勞務合作,基本消除移民傢庭零就業現象。

  批復特別提到,三峽庫區作為國傢重點的淡水資源庫,產業佈局必須充分考慮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嚴格控制化工、醫藥、電子等污染較重的產業項目,禁止有可能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的產業項目進入庫區,以保護三峽水庫生態環境。在規劃設計和建設中嚴把安全生產關,當規劃設計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生命至上”的原則,堅持安全第一。

  就三峽庫區的基礎教育問題,批復要求,支援省(區、市)要鼓勵本地學校與庫區學校開展“一對一”、“結對子”、“手拉手”活動,通過教學現場觀摩、遠程培訓等方式,開展庫區教師培訓;建立教師崗位聘用、業績考核與支教經歷直接掛鉤等機制,在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晉升方面向有支教經歷的教師傾斜,支持優秀校長、教師到庫區支教。國傢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庫區基礎教育,在項目安排上繼續向庫區傾斜。

  其次,支援省(區、市)、國傢有關部門要幫助庫區職業院校調整專業和課程設置,開發實用性教材,為庫區培養市場適用人才;以“雙師型”教師為重點,支持職業院校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支援省(區、市)要每年邀請庫區教師到本省(區、市)學習交流,派骨幹教師赴庫區支教。

  批復還指出,將繼續保持全國21個省(區、市)、10個大城市對口支援三峽庫區縣(區)的結對關系(結對關系表附後)。支援省(區、市)要把對口支援三峽庫區合作工作納入本級政府工作議事日程,明確分管領導和機構職能,完善工作制度,強化省(區、市)對口支援合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定期召開由援受雙方分管領導參加的省級對口支援合作聯席會議;要與受援縣(區)共同研究制定對口支援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點對點的項目合作機制和目標任務考核機制,研究提出對口支援合作績效評估辦法;要探索建立全社會支持三峽庫區扶貧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機制和措施,發揮企業和社會團體的作用。支援省(區、市)要加大對口支援三峽庫區合作工作力度,並將政府財政資金納入預算。

  最後,批復要求,國傢有關部門,支援省(區、市)政府,湖北省、重慶市和庫區縣(區)政府要做好本規劃與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在實施中的銜接工作,在項目安排、建設內容等方面避免重復建設和損失浪費,充分發揮各項建設資金的效益。

(原標題:官方:禁止可能發生重大污染事故項目進三峽庫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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