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

江西景德鎮公安局涉嫌從駕校報賬4700餘萬元-景德鎮公安局-駕校資金_

江西景德鎮公安局涉嫌從駕校報賬4700餘萬元|景德鎮公安局|駕校資金_

江西景德鎮公安局涉嫌從駕校報賬4700餘萬元|景德鎮公安局|駕校資金_


  景德鎮市公安局兩次發文內容矛盾 女子警官瓷樂團演出費用 公安局通過駕校報銷的自來水費 駕校出具為公安局報銷支出的記賬憑證

  人民網北京5月7日電 據中國廣播網消息,近日,據曾以景德鎮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的身份兼任景安駕校校長的黃某及其女兒反映,江西省景德鎮市公安局從2007年開始,陸續使用瞭當地景安駕校賬上的4700多萬元資金。這些款項,大多數是以報銷水電費、汽油費、購買車輛等名義支出的,甚至還有以住房公積金名義轉走的現金。記者就上述問題正式采訪景德鎮市公安局,暫未獲回復。

  黃某向記者提供的2007年至2013年的賬簿顯示,在五年半的時間裡,景德鎮市公安局經景安駕校拿走的錢款,多達4700萬。黃某的女兒曾在景安駕校擔任開票員,對這些賬簿她解釋說,07年全年景德鎮市公安局從景安駕校用瞭600多萬,08年300多萬,有幾筆存入小金庫,有幾筆是報銷的,09年1月份有一筆錢是100多萬。現在公安局清理小金庫瞭,以後就直接報賬。華達購物卡5500,購瓷器13200,買禮品瓷,還買瞭個車。09年差不多600萬,10年500多萬,11年又600多萬,12年最多1600多萬,一筆就走瞭1000萬,這個1000萬說是拿去建警校瞭。

  以2011年10月,景德鎮市公安局舉辦第三屆瓷都警察節為例。據景德鎮市公安局官方網站的信息:當時該局舉辦警察節將舉行開幕式、公安民警自行車環城騎行以及專場文藝晚會等多項活動。黃某父母向記者出示的一些發票和清單顯示,有多張與警察節有關:“這一張是6萬塊錢,這又是藝術劇團的,租用的一個大屏幕,又是警察節的,4萬。這個警察節用瞭200多萬塊錢,這張又是演出費,又是一個6萬多。”除瞭警察節演出的各項用度,從黃傢父女出示的票據照片來看,駕校還承擔瞭市公安局多項開支,包括接待費、宣傳費、電費、水費、加郵費、房屋維修費等。此外,據黃某稱,市公安局還曾多次以景安駕校的名義,購買車輛供公安局使用,買瞭十幾部小車。

  采訪中,黃某特意向記者出示瞭自己留作紀念的警官證,並告訴記者,景安駕校的前身是景德鎮公安局創辦的“公安駕校”,他則以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的身份兼任駕校校長。2004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正式實施的前兩天,景德鎮市公安局發出瞭一份與駕校的“脫鉤函”。明確表示,今後駕校與市公安局無任何經濟往來。但是從黃某提供的賬目來看,市公安局與這所駕校不但有經濟往來,而且一直在持續。另,駕校獨立運營當月,景德鎮市駕校掛牌,黃某不再擔任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隻擔任市駕校的校長。但事實上,黃某的警察身份並沒有改變,2007年3月,黃某從公安局退休,也就是說,從2004年至2007年的3年間,黃某一直以公職人員的身份,擔任著駕校的企業負責人。

  2013年4月27號,黃某父女二人,被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以侵吞國有資產,涉嫌貪污為由,予以逮捕。但黃某堅稱,駕校已經作瞭變更,屬於黃某個體經營,因而不存在侵吞國有資產的行為。而在黃氏父女被拘留之前一個月,也就是2013年3月26號,景德鎮市公安局向市檢察院出具瞭一份情況說明,其中寫道:“由於上級要求政法機關不能辦企業,當時公安辦案經費緊張的原因,市公安局雖下文與駕校脫鉤,但未辦理任何財產移交和過戶手續,仍在駕校采取報賬制和上繳費用等方式支出經費(除2012年上繳財政1000萬,2013年上繳財政350萬元之外,其它均在駕校報賬支出)。目前該駕校的資產,均屬我局所有。”這份文件說明,公安局明知法律不允許其舉辦或參與舉辦駕校,但仍承認駕校為公安局所有;而該公安局確實用駕校的錢支出經費,且隻有1350萬依法上繳財政。

  針對上述問題,昨天下午,央廣記者前往景德鎮市公安局提出正式的采訪申請。但在票據上多次簽寫“同意在駕校報”的副局以自己不在局裡為由推辭瞭采訪。隨後,公安局裝財處的一位負責人將記者接到辦公室,但明確表示隻是暫時接待,不接受采訪。半小時後,記者又被從裝財處送到瞭政治部。在景德鎮市公安局新聞中心等待5個小時,多次交涉之後,政治部的負責人表示,需要請示市裡的宣傳部門,然後才能決定是否接受采訪。截至今日發稿時,該公安局依然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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