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日星期二

廣東惠州規定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可享9年義務教育-隨遷子女教育

廣東惠州規定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可享9年義務教育|隨遷子女教育

廣東惠州規定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可享9年義務教育|隨遷子女教育


  南方日報訊 (記者/吳志毅)為推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方便在惠州的境外人員隨遷子女接受教育,近日,《惠州市教育局關於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就讀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實施。《辦法》中規定,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到公辦小學、初中就讀的,享受免費義務教育;到公辦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與惠州市戶籍學生同等繳交學費;到民辦小學、初中、高中就讀的,按照民辦教育收費標準繳交學費。

  《辦法》中所稱境外人員隨遷子女是指在惠州市投資、就職或團聚並在惠州市居住的外籍人士及港澳臺人員的子女。

  《辦法》明確,申請到惠州公辦小學、初中就讀的境外人員隨遷子女,由其居住地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到本地區有接收境外學生資格的學校就讀並辦理學籍;申請到惠州市民辦小學、初中就讀的境外人員隨遷子女,由有接收境外學生資格的民辦學校自行錄取並在學校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學籍。

  境外人員隨遷子女要求由境外中小學轉入惠州市中小學插班就讀的,須由轉出學校提供相應證明,經縣(區)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安排到相應的學校就讀並辦理學籍。

  接收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學校一般應安排隨班就讀,不單獨編班。對其教學按照我省現行的教學標準組織實施。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對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必要的漢語補習。

  另外,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在惠州市初中畢業要求升入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須參加惠州市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中考),享受與惠州本市戶籍學生“四同等”待遇,即同等填報志願、同等享受優質高中直接分配給初中學校的招生指標、同等分數線錄取、同等繳交高中階段學費。

  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在惠州市初中畢業報考高中階段學校,所在縣(區)教育考試中心應指導其3年後高考報名及招生錄取政策(以報考當年省及國傢有關高考招生政策為準)。即:華僑、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學生,可參加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考試。外國國籍考生則可以選擇某些高等院校的自主招生考試,由院校直接測試、錄取。

(原標題:境外人員隨遷子女可享九年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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