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民警講述配槍感受:提升震懾也增添壓力|警察配槍_ |
5月17日晚9時許,記者來到位於西安市經濟開發區的明光路附近。夜色已深,但這裡的啤酒夜市依然人聲鼎沸,一輛巡邏警車不時閃著警燈駛過。正在巡邏的公安經開分局巡特警大隊民警盧瑋告訴記者,分局巡特警大隊共有21名民警,除內勤外,其餘警力編為5組,以5班3運轉的方式開展推磨式巡邏。 盧瑋46歲,已在巡邏崗位上工作瞭近10年。談到對持槍巡邏的看法,他說,街面巡邏面對著隨時可能發生的各種未知情況,警察不拿槍,震懾力就不夠。 盧瑋講瞭兩年前的一次夜間巡邏的經歷。 那天,盧瑋發現一個工地隱隱有車燈在閃。當時已經是凌晨2點,他判斷不可能是施工車輛,於是便驅車上前查看,不想那輛車竟迅速倒車瘋狂逃離。他也加速將該車逼停。這時,車上下來瞭9個滿頭是血、手持磚塊和破啤酒瓶的男子,盧瑋身上帶有槍,但子彈卻因為槍彈分離的要求裝在上衣口袋裡。盧瑋悄悄後退幾步,快速將子彈掏出裝彈上膛,而後,才猛地拔出槍讓他們蹲下接受盤查。控制瞭局面後,隨即呼叫警力援助。後來在審查中得知,其中7人當晚在KTV酗酒後與他人發生爭執被打傷,於是尾隨對方,將其中2人劫持至此準備復仇。而被盧瑋的警車逼停後,他們原本準備“打倒這個警察”,結果被槍震懾住瞭。 盧瑋認為,配槍有利於警察應對突發暴恐活動,增加執行力和震懾力,但在大多時候隻是備用,這無形中就給警察增添瞭壓力,必須加強法律和業務知識學習,熟知槍支使用條例,把握使用分寸,懂得什麼時候該用、什麼時候不該用;另一方面,配槍工作也增添瞭一分危險,時刻都要操心槍支安全,嚴防丟失或者被搶奪。 鏈 接
持槍警察面對什麼情況可以開槍? 應當根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使用槍械。工作中,民警也將嚴格按照《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法律規定,嚴格按照15種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合法使用槍械,開槍後會依法接受督察和檢察院等部門調查。 怎麼鑒定開槍合法性?濫用槍械致人傷亡如何處理? 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范》規定,民警開槍後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當立即向市局指揮中心和所在配槍指揮部門主要負責人口頭報告,並在24小時內如實提交書面情況報告;若開槍後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立即向市局指揮中心、事發地縣級公安機關和所屬配槍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告,並對受傷人員采取臨時救護措施、保護現場,接受事發地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調查。若認定警察使用槍支違法或者不當,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置。 西安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
2015年2月2日星期一
一線民警講述配槍感受:提升震懾也增添壓力-警察配槍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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