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4日星期三

延安大學1名處長參股房地產企業被降為副處長-延安大學處長參股企業_

延安大學1名處長參股房地產企業被降為副處長|延安大學處長參股企業_

延安大學1名處長參股房地產企業被降為副處長|延安大學處長參股企業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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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咸陽官員被指經商 紀委查實後仍正常上班

  本報延安訊 (記者 趙雄韜劉曉軍)6月3日,延安大學就網上舉報的“延安大學一處級領導被指經商辦企業”一事作出通報。

  通報稱,經調查,該校發展規劃處處長吳某參股房地產企業屬實,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降職處理。

  實名舉報中提到的該校基建處吳姓領導,其實是延安大學發展規劃處處長吳某,縣處級幹部。學校接到舉報後,延安大學黨委、紀委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調查組。

  調查核實:吳某是延安一房地產公司主要股東,參與瞭經營活動,違反瞭相關規定。鑒於吳某能積極配合調查,並主動退出瞭該房地產公司,5月29日延安大學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吳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由發展規劃處處長降職為發展規劃處副處長,並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原標題:參股房地產企業 延安大學一處長被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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