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傢莊將降低高中擇校生比例遏制擇校熱|初中擇校生分配生_ |
從今年秋季入學起,石市將取消初中擇校生分配生資格,以從源頭遏制學生、傢長的擇校動機。(資料圖片)
昨日,石傢莊市招生委員會印發瞭《石傢莊市2014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瞭進一步抑制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等問題,《方案》接連調整瞭中考擇校生比例、高中分配生比例和高中班額,並取消瞭初中擇校生的分配生資格,通過系列政策的配合,從制度上遏制擇校熱現象。 變化 :高中分配生比例提高到90% 根據《方案》規定,2014年,石市將市區范圍內20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的90%,依據本縣(市、區)或轄區內各初中學校報考普通高中的學生人數,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該部分招生指標以下簡稱分配生)。分配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參照20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公助統招生錄取分數線,下浮50分確定,實行分學校錄取。市區20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下達到初中學校的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確定。戶口在石市,在外地就讀初中,回石市報名參加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按同等比例享受分配生政策。 變化 :高中擇校生比例降為10% 按照教育部、國傢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國傢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5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2014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在今年的中招錄取過程中,石市每所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含擇校生數)的10%。 變化 :取消初中擇校生分配生資格 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今年《方案》明確提出,初中擇校生不享受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標分配到校政策,從2014年新入學初一年級學生開始執行。方案同時明確,對違反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出現未經批準轉出或接收學生、虛假中考報名等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減少該校的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數額,並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變化 :高中班額不超過56人 將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標分配到校,規范學籍管理是基礎。石市要求各縣(市)、區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嚴格班額管理,班額以不超50人為宜,最大班額不超過56人,嚴格控制借讀生。 四大政策調整抑制擇校熱 對於今年中考政策的這四大變化,石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四項政策調整相互配合,都是為瞭抑制擇校熱的出現。“高中擇校生比例降低到10%以後,公助生的比例就提高到90%,這就意味著省級示范性高中在招生人數不變的情況下,通過中考考試享受公助名額的考生多瞭,有利於減輕考生的學費負擔,這一變化也為石市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擇校生打下堅實基礎。同時,提高公助生中分配生的比例,可以讓非熱點學校的應屆初中生考入省級示范性高中的機會更大,這樣傢長在給孩子挑選初中學校時,就會做出慎重的選擇。限制高中班額,則有助於高中學生享受到更好的教育。”該負責人表示,最後明確規定從2014年初一年級開始,初中擇校生不享受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標分配到校政策,將從源頭遏制學生、傢長的擇校動機,“要知道分配生是享受下浮50分錄取的優惠政策,在每一分都很珍貴的中考中,這項政策還是有很大吸引力的。” 中招分四個批次 進行網上錄取 今年石市中考繼續實行網上錄取。市內五區所有考生,各縣(市)、礦區報考省級示范性高中、高職專科和普通中專志願的考生以及市教育局文件規定的招生范圍內的考生,以遠程網方式按規定時間憑準考證號和密碼登錄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志願填報;各縣(市)、礦區報考本縣區屬高中和職教中心的考生,按當地招辦的要求填報志願。 石市中考招生工作分四個批次進行。第一批分為A和B兩類,其中一批A招收音樂、體育、美術和書法專業考生的高中學校;一批B招收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第二批為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三批為非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第四批為高職專科(含“3+2”高職院校和普通中專學校)。 20所省示范高中
分配生范圍不同 據瞭解,市區招收分配生的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共20所,包括:市1中、2中、4中、二中西校區、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一中東校區、師大附中、精英中學。 在分配生比例上,1中、2中、二中西校區、15中、24中、師大附中等6所學校面向市區內所有初中學校,其中市1中、15中、師大附中等三所學校分配生計劃的70%分配到長安區、裕華區、橋東區、開發區,30%分配到橋西區、新華區;市2中、二中西校區、24中等三所學校分配生計劃的70%分配到橋西區、新華區,30%分配到長安區、裕華區、橋東區、開發區。精英中學分配生面向全市所有初中學校,分配生比例參照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 市內五區、開發區屬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范圍以京廣鐵路為界,鐵路以西的學校面向橋西區、新華區范圍內初中學校招生,鐵路以東的高中學校面向開發區、長安區、裕華區、橋東區范圍內初中學校招生。 此外,辛集中學、正定中學、石傢莊實驗中學、石傢莊第二實驗中學4所學校面向農村縣(市)的分配生計劃和招生辦法為:將4所學校公助生計劃的90%,依據各縣(市)初中學校報考普通高中的學生人數,以縣(市)為單位分別下達招生計劃,再由各縣(市)教育局依據所屬初中學校報考普通高中的學生人數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實行分學校錄取;其餘10%公助生指標實行統一錄取。 六類考生中考可加分 石市今年有六類考生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一、初中階段參加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初中階段在省級中學生體育比賽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初中階段在市級體育競賽中獲單項前五名;初中階段在市級體育競賽中獲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運動員(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石傢莊賽區除外);在初中階段獲得國傢二級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者,且在報考當年經過市教育局組織的中考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合格的考生,照顧10分。 二、駐國傢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的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軍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連續工作5年以上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時按照“錄取分值”(“錄取分值”為石傢莊市普通高中當年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同)10%的標準,照顧分數錄取;在作戰部隊、駐國傢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軍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連續工作5年以上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中考時按照“錄取分值”5%的標準,照顧分數錄取;其他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級中學,按照10分的標準加分照顧錄取。 三、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籍青年及僑眷高知子女照顧10分。 四、農村戶口獨生子女照顧8分(按石傢莊市市民子女同等對待在市區參加中考的除外)。 五、少數民族考生照顧8分。 六、參加石傢莊市中小學“探索者”創新實踐大賽獲一等獎的初中階段學生獎勵5分。 以上照顧分數在普通高中招生時計入考生總成績。同一考生具備多項加分條件的,隻選最高一項,不累計加分。 □本報記者 郭鵬 (原標題:今秋起取消初中擇校生分配生資格) |
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
石傢莊將降低高中擇校生比例遏制擇校熱-初中擇校生分配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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