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

三問英國留學新簽證制度



三問英國留學新簽證制度


















三問英國留學新簽證制度



  從2月22日起,英國領事館簽證處在現行的積點計分制的基礎上再推出 “E-CAS”或稱“CAS”系統,根據規定,所有申請計分制第四階段簽證赴英國學習的學生,必須提供一份由其擔保方(即英國境內的教育機構,並需要在擔保方註冊表sponsor register上)出具的學習錄取確認函(CAS)。英國邊境管理局可以接收在2010年2月21日當天或之前遞交並付費,使用簽證信的申請。任何在2010年2月22日當天或之後付費遞交的申請,如缺少學習錄取函將被拒簽,英領館簽證處官員對此進行瞭詳細答疑。


  Q1 什麼是E-CAS?


  A:所謂E-CAS,指電子版錄取通知書。有別於過去學校向學生發放的錄取通知書——offer,CAS是院校擔保方發給學生的一個特別的電子參考號碼。學生在遞交簽證材料的同時,需要把這個號碼同時遞交給簽證中心。簽證官收到以後,會在他們的學生管理系統中輸入這個號碼,查到學生的錄取情況。


  Q2 E-CAS實施產生哪些影響?


  A:新制度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優勢:


  避免之前在過去的簽證函中常常出現的錯誤。由於之前大使館對於簽證函沒有提供一個固定的模式,來自學校的簽證函會出現一些錯誤的信息而直接導致學生申請周期變長或者被拒簽。而即將實行的“CAS”系統對於簽證官需要瞭解的信息都做瞭明確的要求,簽證官隻需登陸在線系統,即可瞭解關於這個學生即將就讀的課程的所有信息,既節省瞭時間,又避免瞭失誤。


  避免假簽證函的出現。在此之前如果出現“疑似”假簽證函的情況,簽證官會暫停所有申請該校的申請並與校方一一核對簽發的簽證函的數量和被簽發人。而在新系統下,由於每個學生都有一個來自學校的獨立的CAS號碼,簽證官僅需根據CAS號碼就可直接判斷該簽證函的真假,打擊瞭偽造紙質簽證函的行為,且邊境署調查學生更為方便,通過電子系統有據可查。


  英國簽證政策的調整,導致簽證信、翻譯文件等方面的變化,造成瞭審理周期的延長。另一方面,部分以提供學生簽證申請、簽證延期服務為業務的留學中介也會受到一定程序影響。針對那些偽造假材料的留學中介而言,電子系統的出臺以及紙質簽證函的退出,使得非法留學中介不能幫助學生偽造簽證函,杜絕瞭留學資料特別是簽證函造假。


  按照新規定,如果院校或者中介服務機構幫助學生作假,一旦被查出,英國邊境局將取消該院校招收國際學生的資格,造假的學生今後10年內會被英國邊境局拒絕遞交申請。而對於作假的中介服務機構也會匯報到英國邊境局和中國相關部門,對其進行懲罰。學校可以直接獲得某一學生簽證申請進度。這個可以看作是由新系統帶來的最直接、最鼓舞人心的變化。在以前的簽證申請中,學校無法獲得學生的簽證審理的進度情況。


  針對新的系統,簽證官也提醒廣大學生,在申請簽證時隻能以一個CAS號碼來申請簽證,且CAS系統裡隻能有一個主課程。此外,CAS號碼僅有半年的有效期。


  Q3 新政策還包括哪些內容?


  A:英國學生簽證的政策明顯增加瞭申請難度,新政策下將隻承認現金存款,而國債、股票、基金、分紅保險等投資類存款將不再認可。有條件錄取的申請人,簽證有效期為前期語言或者預科課程時間段。無條件錄取一般為整個學習計劃長度。對資金擔保的數額,移民法確立瞭明確的標準,不再根據學校的建議費用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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