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雲大傷害案行兇男子曾因不願分手砸宿舍玻璃-雲大傷害案-滇池學院_

雲大傷害案行兇男子曾因不願分手砸宿舍玻璃|雲大傷害案|滇池學院_

雲大傷害案行兇男子曾因不願分手砸宿舍玻璃|雲大傷害案|滇池學院_


  中新網昆明5月12日電 (蔣卓成)昆明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通報:男子朱某某因戀愛糾紛,於12日13時左右翻墻進入雲南大學滇池學院女生宿舍,用水果刀刺傷女友熊某與其室友簡某某,隨即警方趕來將其制服。記者還瞭解到,熊某的室友簡某某在勸阻過程中手腕及腹部被刺,受傷較重,正在重癥監護室裡接受救治。

  當記者到達現場時,事發現場已經被清理幹凈,事發地點的216宿舍門緊閉。“太可怕瞭,當時樓裡的同學們聽到叫喊,都紛紛跑下宿舍樓,隨後就看到有受傷的女生被抬瞭下來,身上還流著血。”宿舍樓裡一位女生驚魂未定地說道。

  學校保衛處員工張兵告訴記者,事發不久保衛處人員就趕到瞭現場,聯合在場的幾名學生傢屬將犯罪嫌疑人制服。據瞭解,犯罪嫌疑人朱某某29歲,是雲南省宣威市人,由於與受傷者之一的熊某發生戀愛糾紛,便於12日中午13時左右翻墻進入女生宿舍區,並通過攀爬樓房管道進入6棟二樓的216宿舍,與其女友熊某發生爭吵後,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傷女友,同宿舍的簡某某也被刺傷。

  目前,兩名受傷女生已經被送到附近的聖約翰醫院,簡某某由於手腕與腹部被刺傷,正在重癥監護室進行搶救,熊某的姑媽則在手術室外守候。“兩人鬧分手,男的不願意,曾經用石頭砸壞瞭宿舍的玻璃窗。”熊某姑媽介紹,“男的情緒過於激動,我們就勸孩子註意回避,並聯系瞭男方的爸爸和兄弟準備過來協商,沒想事情還是發生瞭。”

  該校學生處處長張老師也告訴記者,早在朱某某砸玻璃時,校方就要求保衛處人員密切關註該男子,防止他進入宿舍,並且還將熊某安排到瞭另一間宿舍。對於熊某為什麼出現在原先居住的216宿舍,簡某某為什麼受傷反而比熊某要嚴重,張老師也表示不知情。

  目前,詳細案情警方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原標題:雲大傷害案追蹤:行兇男子曾因不願分手砸宿舍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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