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

湖南書記-法律面前不為私心所擾不為利益所惑-徐守盛_

湖南書記:法律面前不為私心所擾不為利益所惑|徐守盛_

湖南書記:法律面前不為私心所擾不為利益所惑|徐守盛_


徐守盛 資料圖(來源:新華網)

  本報5月15日訊(記者 唐婷 田甜) “領導幹部要做到在法律面前不為私心所擾、不為人情所困、不為關系所累、不為利益所惑。”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徐守盛在今天下午召開的省委法治湖南建設領導小組會議上強調,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引,堅持把改革創新精神貫穿法治湖南建設各領域全過程。

  省領導韓永文、孫建國、謝勇、盛茂林、王曉琴,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康為民出席會議。會議回顧總結瞭去年以來《法治湖南建設綱要》實施情況,就深化和拓展法治湖南建設工作進行瞭部署。

  “法治建設決不能寄希望一蹴而就、畢其功於一役。”徐守盛指出,法治湖南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要以改革為統攬,貫穿改革創新精神;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傢作主、依法治國“三位一體”的有機統一,確保正確政治方向;要緊貼改革重點,確保司法體制改革積極穩妥推進。加快法治湖南建設,要突出“五個圍繞、五個著力”:

  一要圍繞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著力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按照中央已明確的改革時間表、任務書、路線圖,結合湖南實際,抓好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落實,積極探索在環境保護等方面進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把法治作為改革的目標、手段和底線,發揮法治對改革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二要圍繞促進公平公正,著力推進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參與的事項,都要主動全面公開。要分類制定各方面各領域公開辦法,明確責任,細化程序,制定目錄,暢通渠道;依托現代信息手段,確保公眾及時獲取公開的信息,同時加強監督檢查。

  三要圍繞促進社會安定有序,著力改進社會治理方式。進一步完善社會治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完善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大力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等;加強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完善“三調聯動”工作體系,建立第三方參與矛盾調處化解機制,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改革信訪工作制度,推進信訪法制建設,全面推開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處理和終結制度;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逐步實現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

  四要圍繞服務發展大局,著力優化發展環境。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建設服務型政府,加快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列出“權力清單”,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政府與中介組織分開;依法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嚴厲打擊欺行霸市、無理阻工、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

  五要圍繞弘揚法治精神,著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播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意識,培育公民對法治的信仰。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執法者要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做尊崇法律、運用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權威的表率,做到法律紅線不觸碰、法律底線不逾越。

  徐守盛強調,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一步一個腳印地推動《法治湖南建設綱要》的落實。當前,要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建立和落實各級領導幹部法治建設聯系點制度,堅決反對法治建設領域的“四風”問題,著力解決法治湖南建設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積極探索建立法治湖南建設考核評價體系,將考核情況作為各級領導幹部績效考核和年度述職的重要內容,作為幹部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據;加大宣傳力度,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營造法治湖南建設的良好氛圍;重視加強法治隊伍建設特別是基層執法隊伍建設,打造一支法治意識強、業務水平高、善於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和推動發展的優秀法治隊伍。

(原標題:法律面前 不為私心所擾 不為利益所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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